为保障服刑人员药品使用安全,维护在押人员基本权益,龙游县局通过“三细化”,从药品购进、储存、分发、监督服用、不良反应等环节,查遗补漏、规范操作,确保监区医院药品使用安全。
一、细化制度,规范药品采购渠道。重点检查监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制度,查验采购、验收台账记录,确保购进票据、药品、单据三者相符。同时,工作人员指导院方按要求规范药品贮存养护管理制度,确保阴凉、避光等特殊储存条件,针对药品分类陈列、药械规范使用进行合理优化,保障药品来源正规可溯。
二、细化环节,保障药品使用安全。要求院方针对季节多发性易患疾病及伤口包扎所需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细化分类,对拆零药品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登记,确保药品拆零、分装、分发、服用全流程安全。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在押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其必备药品进行登记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疾病的能力和水平。
三、细化管理,杜绝医疗安全事故。对精神类药品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针对是否设立专门区域存放特殊药品、是否实行双人双锁、专人专册管理制度等进行检查。在使用方面要求严格遵循医生专门指导,并安排人员定期检查药品生产日期、批号等,对过期药品予以销毁,防止因药械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
截至目前,共对1家监狱医院、1家戒毒所医院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条。下一步,龙游县局将不断优化对监狱医院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保障在押人员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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