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4-32175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8 10:46:31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苍南望洲潘芝堂大药房(个人独资)]
单位名称/申请人:苍南望洲潘芝堂大药房(个人独资)
法人代表/负责人:潘杰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3026927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1月28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4302835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质量负责人由陈星星变更为陈相东。***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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